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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宣传进林区

    每年的11月至次年5月为森林防火期,夏津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干警深入全县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森林法律法规。禁止单位和个人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烧烤等。图为森林警察在森林公园游乐园给农民散发明白纸,并讲解法律条文。 王呈哲 摄

(作者: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