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湖镇反季节大葱获得绿色食品使用标志 2012-09-04 14:35 来源:德州新闻网 编辑:柴晶晶 0 日前,白马湖镇梅庄村反季节大葱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批准产量15000吨。 梅庄村是有名的大葱生产专业村,3000亩大葱生产基地。在蔬菜生产中,积极引导村民采用模式化栽培,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的标准操作程序生产,实行统一引进新品种、统一传授新技术、统一供应农药化肥农膜、统一运输、统一销售等“五统一”制度,确保了蔬菜的各项质量指标达到了“绿色食品”要求。大葱绿色食品标志的获得,将大大提升“前后梅”牌大葱的知名度,推动白马湖镇反季节大葱产业更好发展。(张绍臣) (作者: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