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管理的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要求企业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以上,固定资产不少于5000万元;有两个以上以申请企业名义单独申请并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品种;有专职的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技术人员;有专门的育种机构,固定的育种人员和工作经费;有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和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有完好配套的试验检测仪器;有一定面积的仓库、晒场和营业场所等。
据悉,获得农业部“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可获得来自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多部委的一系列政策扶持,包括落实减免“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所得税和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获得种业发展基金等支持。(杨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