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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检察院救助失管未成年人纪实

    前不久,夏津检察院监所科科长王书光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第一次正式讯问。在询问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姓名、住址等常规性问题后,王书光并没有询问案情,而是问起了嫌疑人孩子的问题:“你有孩子吗?孩子多大了?现在你在看守所,孩子谁来照看? ”李某一愣,随后眼圈便红了,他哽咽着说自己还有一个10岁的女儿,3年前辍学了,妻子是同系犯判了八年,正在服刑,家中只有年迈的母亲靠拾废品谋生。王书光立刻将这些信息记录在案,准备在讯问结束后进行核实调查。
    王书光的提问并非心血来潮,而是严格遵守了夏津检察院 《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意见》。据了解,夏津检察院积极探索的“6+8”救助模式,要求自侦、侦监、公诉、未检、监所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居住在县域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必须对其家庭情况进行调查,除查明嫌疑人的职业、收入来源、家庭关系等基本情况,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调取户籍信息、询问家庭成员、走访基层组织等方式,重点查明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情况和受教育情况,填写《未成年人失管风险评估表》,发现有失管风险后,立即交未检科。与此同时,该院联合教育局、民政局等8家单位会签工作意见,从司法和社会两个层面共同管护,形成了由县检察院牵头监督、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组织协同、公众参与的救助工作体系,有效开展生活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心理救助、就业救助等五项救助工作,努力实现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0”失管,共同为他们撑起“保护伞”。
    “如果不是我们院有一套失管未成年人排查救助工作模式,可能发现不了小雨的情况。”未检科科长刘奎芬拿到监所科移交的相关材料说。在汇报领导后,他们及时为孩子家申请了2000元被害人救助金,协调南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小雨上学的问题进行协调和救助,为小雨争取到了离家较近的南城镇中心小学,让孩子重返校园。为了保障一家的生存问题,该院又与民政、乡镇、村委会等联系,多方协调,为其办理了低保。
    “谢谢检察官叔叔、阿姨,我会好好学习,完成自己的学业。 ”小馨(化名)流着泪说,她是该院 “夏检微公益 圆梦助学”活动中帮扶的孩子之一。小馨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父亲因杀人罪被执行死刑,和奶奶相依为命。去年,孩子的奶奶得病去世,因抢劫罪被判处二十年刑期的大伯释放,却不想将孩子与离异两年的大姑轰出家门。得知消息后,该院立即启动“6+8”救助模式,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为孩子办理了转学手续,并减免食宿费用。近日,由于受到家庭琐事的影响,一向学习成绩较好的小馨有了辍学的想法,行为较为激进。未检科干警与孩子的 “检察官妈妈”第一时间找到小馨,安抚她的情绪。在以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因父母犯罪导致失管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高达31%,这类未成年人生活在家人犯罪的阴影中,很容易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为了让孩子更健康的生活,他们及时联系心理咨询师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孩子最终同意回到学校完成学业。
    “过去办案时,关注点都是犯罪嫌疑人及案情;而现在,我们不仅要办好案,还要把关注点同时放在未成年被抚养人失管风险评估上。 ”夏津检察院检察长郭建龙说,未成年人父母涉罪后,对其学习、生活包括人生观的形成,都会有重大影响。为了将这种影响降至最低,办案检察官从未成年被抚养人的后续监护和教育状况两个方面,对监护人的职业、收入、有无不良行为和嗜好、家庭实际监护情况进行分析,为开展针对性关护救助和犯罪预防提供依据。
    截至目前,该院已对150名犯罪嫌疑人家中未成年子女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查出的8名救助对象进行了单项或联合救助。同时,为使“6+8”救助模式常态化,该院将此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在12个街道办事处建立了救助联系点,在社区村落中建立了救助服务网络。 (张晓彤)

(作者: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