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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司法局——“三环节”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

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审前评估调查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确保“审”、“矫”工作无缝衔接,夏津县司法局联合监狱派驻干警认真抓好“三环节”真正把好社区矫正的“入口关”。

严格程序,规范期限。坚持遵循回避和两人办案原则,成立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的调查评估小组进行调查评估,并要求限期完成,及时提交《调查评估意见书》。

走访谈话,全面调查。全面走访被评估对象所在村(居)民委会负责人、近亲属、邻居、单位,全面了解其情况,包括: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意见、被害人意见 、适用社区矫正可能对社区造成的影响和风险,配合社区矫正的态度和被评估对象是否服从家庭监督人的监管等情况。

客观评估,出具报告。司法所调查评估结束后,在调查和考察的基础上,对其矫正条件和矫正环境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上报县司法局讨论审核。经严格程序集体研讨,最终形成意见结论反馈委托单位。

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既有助于提高审判机关适用社区矫正的合理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又能从源头上把好社区矫正的“入口关”,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效果。 (王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