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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入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

    本报讯(记者 王尧 特约记者 万信)日前,我县被财政部列入201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推广任务面积35万平方米,获补贴资金1400万元。
    近年来,我县将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纳入规划,明确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规划和途径,成立了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导小组,加强和东营海利丰节能公司的交流,为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8月8日,在我县华夏C区领秀苑内,工人师傅们正在调试20万平方米污水源热泵项目,今年冬天,该小区将“搭上”污水处理厂的余热“顺风车”,取暖成本大为降低,这是我县引导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生动写照。我县建筑项目要先过“建筑节能关”,新建项目全部实施太阳能一体化建设,无一体化设计,不予图审、不予验收、不予备案。全县城区建设新建建筑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达85%以上,节能建筑占新建竣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城区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超过58万平方米。

(作者: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