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条件的棉纺织企业,可以通过申请,享受贷款利率下调,一是属以上2家金融机构的存量中小棉纺织企业客户;二是企业信誉程度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是虽然企业已经停产或处于半停产状态,但有良好的还款意愿,能够按时结清银行贷款利息。
目前,德州银行夏津支行已经把27家中小纺织企业的贷款利率由9.94‰降至6.56‰,涉及贷款金额1.04亿元;县农村信用联社已经把16家中小纺织企业的贷款利率由9.6‰降至6‰,涉及贷款金额1.17亿元,另有近40家中小纺织企业的2.8亿元贷款正在办理过程中,全部完成后,2家金融机构将为全县70多家中小纺织企业年让利2100多万元。(冉祥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