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企事业单位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7日,将职代会召开的时间、主体报告、主要议程、职工代表培训等内容,填入《夏津县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预审表》,县总工会对各企事业单位预报的内容,特别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预审。如有不同意见,在收到预审表及有关材料的3日内向基层工会反馈,必要时可直接与预报单位行政及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企事业工会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七日内,将职工代表出席情况、中心议题、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否决事项、业务招待费报告情况、民主评议干部情况、集体合同及厂务公开工作报告情况、提案立案情况,填入《夏津县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备案表》,上报县总工会备案,企事业单位留存一份备查。(田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