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夏津新闻网 > 夏津要闻 > 正文

夏津县政府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制度

    12月11日,夏津县召开协议供货供应商签约会议,这标志着我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改革现有采购方式,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小额采购业务数量小、频次多、品目繁的现实情况和我县供应商的实际状况,制定出台了《夏津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于11月25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29家,供货范围涵盖了一般办公设备、空调和办公家具等常用商品。采购单位可在规定额度内直接在中标供应商中选购商品,并享受协议供货的最优惠价格,实现了政府采购效率的大幅提升。 (张俊海)

(作者: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