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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公安局严查严打经济犯罪推进清欠进度

    近期,夏津县公安局围绕清欠中心任务,积极联合县检察院工作组,立足岗位职能,以打促收,以情劝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查严打经济犯罪,立案6起,刑事拘留7人,有力推动了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与检察院清欠工作组联合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396.72万元,完成清收任务比例39.67%。
    成立专班,细化任务。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近日,县公安局从各警种抽调6名警力,与县检察院补充的3名业务骨干组成联合工作组,专职负责贷款清欠工作,同时积极借助全县各乡镇派出所的基层力量,在全县形成了齐抓共管,强力清收的法律网。同时,实行每天统计、每周汇报,半月通报制度,把清收工作纳入县局绩效考评,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强力推进和保障了清收工作进展。
    全面排查,重点筛查。对照不良贷款清单,进行全面、细致、严格的梳理排查,对重点企业根据情节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审查贷款手续,贷款用途,企业的经营状况等情况。对欠贷企业采取说服教育、以情劝收、以打促收等方式督促尽快还款;对有违规行为或恶意欠款的企业进行法律施压和诫勉谈话;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期间,共查阅企业贷款原始资料320余份,约谈问题企业法人、负责人56人,在社会面上形成了强大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主动作为,严厉打击。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迅速调查,做实证据,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继6月份依法打击处理涉嫌骗取贷款犯罪嫌疑人朱某、赵某后,继续深挖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金融犯罪线索,7月11日、12日,又接连刑事拘留2名骗取贷款犯罪嫌疑人蒋某和张某。经查:犯罪嫌疑人蒋某,夏津昌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于2013年先后两次使用虚假的购销合同在信用社贷款799.46万元至今未偿还;犯罪嫌疑人张某,夏津县隆鑫植物油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于2011年使用虚假购销合同骗取贷款200万元至今未偿还。目前,两起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作者:柴晶晶)